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其中协警员2名,速录员1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考资格条件
岗位一:检察院非在编协警员2名。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大专以上;
3、性别:男性;
4、年龄: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持C1以上驾驶执照;
6、厦门户籍(海沧户籍笔试加5分)。
岗位二:检察院非在编速录员1名。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3、性别:男性;
4、年龄: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厦门户籍(海沧户籍笔试加5分)。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料领取: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在海沧消息报、海沧电视台及海沧区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招聘信息的,可到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29号)索取简章和《报名表》。
2、报名(2012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工作时间):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联系人:张腾丹,电话:),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 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表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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