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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1-30 09:14:36| 来源:中公教育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特别是提供假毕业证、假身份证、假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其他违纪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给予清退。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五、组织保障

对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我区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变用人方式,实行市场化配置人才资源的一件大事,参加这项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新疆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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