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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1-30 09:14:36| 来源:中公教育

3、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及我区各县(市)组织部门自行招聘的村官,须提供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资格复审的结果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七、面试与体检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5日-4月23日,由塔城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入闱人员。

3、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的内容、标准由2012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地区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6、4月13日上午召开 “面试考生见面会”,由监察部门通报面试流程等相关事宜。

7、面试结果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后公示。

(二)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地区人事局会同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  务员招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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