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医疗、教学、科研指导中心。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硕士学位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淮安市一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更多相关招考信息请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江苏公务员江苏中公教育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报名方式进行,投档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8日。
2、根据招聘条件,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按通知要求时间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人事处现场确认报名。联系电话:。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则全部参加面试。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一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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