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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2011年南沙区卫生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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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处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南沙今年已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南沙新区打造成“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教育培训基地、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是广州宜居宜业滨海新城。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是广州市南沙区区属公立医院,主要开展结核病、麻风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对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区内传染病患者提供检查、诊断、治疗等服务,负责本地区应急卫生服务保障工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公开招聘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管理工作经验和统筹全面、规划长远的素质能力。

3、具有神经病学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或结核病防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同时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

4、在区(县)级或以上医院担任副院长2年以上。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时间、年龄时间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年限的。(3)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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