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补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文件,现将申报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并按照规定申报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二、事业单位须在编制数和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申报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三、申报内容包括单位性质、编制情况、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拟招聘人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招聘方式等。
四、各单位在拟定招聘计划时,要认真研究招聘条件,既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又要充分考虑扩大选拔范围,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或其他与招聘岗位要求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如确因岗位特殊,招聘单位对招聘人员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需另附报告说明并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招聘单位需填报《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2011年元月20日前将纸质表报送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科(政务中心西8楼829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逾期不再补报。
相关表格请登陆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管理”栏下载。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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