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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2-13 17:33:43| 来源:湖南人事局

为加强醴陵市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醴陵市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政法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审判人员1名、综合文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审判人员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本科毕业、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文秘人员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3、自愿在本院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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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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