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 郑军 董兴?
报名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4、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重庆市垫江县考核招聘医学类中高级专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五、试岗考核
试岗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或专业答辩考核及政历政审,由垫江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指导,卫生局组织实施。中级职称应聘人员采取制考核,副高以上职称应聘人员采取合格制考核。政历政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中级职称应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核考官对应聘人员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试岗考核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缺额根据该专业报名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5天。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本次招聘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职称级别和专业(岗位)需求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具体数额待试岗考核合格后协商确定。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重庆市垫江县考核招聘医学类中高级专技人员需求一览表》.doc
附件二: 《重庆市垫江县考核招聘医学类中高级专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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