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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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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13:27:57| 来源:天津市人事信息网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周日)上午:9:00—12:00(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22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公布。

面试前,信息所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进入面试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12月30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在协议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市科委干部人事处批准后解除聘用协议。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九、咨询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天津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

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招聘.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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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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