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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集宁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内蒙古集宁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1-22 14:03:30|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九、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将确定的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周内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失真的,取消其聘用。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区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发布及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以及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均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期间,反映有违反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内没发现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为3-5天。

在招聘过程中,,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宁区的任何考试。

十一、聘用

对应聘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用人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人事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短期岗前培训。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监督检查

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严肃招聘纪律,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集宁区的任何招聘考试。

十三、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办、监察局、编办、人社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由政府办、监察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抽组。所有需公开公布的信息均登陆相关网站。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

集宁区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集宁区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doc (54.00 KB)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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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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