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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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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1 10:44:06|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无效);在职人员必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材料,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④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现场缴费,报名相关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⑤已缴费人员请于2011年12月5日到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

1、考试内容:

①笔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的相关内容。

②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以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9日;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符合体检要求的参加政审,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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