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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1-18 13:21:23| 来源:朝阳区卫生信息网

 

3、资格审查: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11月29日9:00-12月2日15:00对现场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12月8日-12月10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

12月10日9:00-10:30,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卫生人才分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用人单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等综合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经卫生人才分中心和用人单位审查人事档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四、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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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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