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以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应聘计划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我局将在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局会同各用人主管部门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建立面试考官库,每场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由我局从考官库中临时抽签确定。并邀请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程现场监督。
(七)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的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1、对卫生类、教师类岗位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25%,《面试》成绩占25%。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1、对报考综合类、乡镇类岗位的以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占75%,面试成绩(百分制)占25%,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3、报名未达1:3比例的紧缺岗位,进入该职位面试人数等于招录计划数的,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面试类别划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乡镇类。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入学前户籍在镇巴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教师特岗计划人员优先。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后,我局对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对角的考察结果,并将每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08
02-08
02-08
02-08
02-08
02-08
01-27
01-27
01-27
01-27
01-27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