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学历的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信息为准)。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优先聘用学历较高人员,学历相同的优先聘用笔试成绩较好人员;学历和笔试成绩相同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拟聘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长垣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规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长垣县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长垣人才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0373—。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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