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新增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11年进人批准计划,特制定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 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自行招考工作。
二、 招考单位、职位
具体招考单位及职位详见《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市户口或本市生源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其它市(州、地)及外省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的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
报名统一在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在2011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7:00期间仔细阅读《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规定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如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及比例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按 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考察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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