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成绩计算
报考A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计算;报考B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根据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单科成绩的顺序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具体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经市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8、不符合特殊岗位政审条件的人员。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