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北京市海淀区2011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北京市海淀区2011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0-31 17:03:09| 来源:北京公招网

3.政审及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合格者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政审和体检。

4.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于在北京公招网()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后,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与所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录用手续。
 

五、任职和待遇: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政审、体检合格者与所报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其待遇参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海淀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海淀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doc (67.00 KB)

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

1 2 3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