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河南2011年关于公开招聘南乐县水利局、司法局、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河南2011年关于公开招聘南乐县水利局、司法局、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关于公开招聘南乐县水利局、司法局、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乐人社〔2011〕70号

为充实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根据濮阳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2、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3、县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文化知识水平;

3、身体健康;

4、聘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三年;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南乐县户籍的要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兵可以报考);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1 2 3 4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