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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0-19 09:22: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4、“储备人才”加分条件及确认

“储备人才”加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未超过3年(2008年 10 月23日后服务期满的);未占编制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在 10月28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送当地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旗县(市、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包头市为公务员局)逐级审核其有关材料(储备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为公务员局)在 11月5日前将审核材料报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六项目”人员经自治区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5、笔试结束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评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对1:1及以下的,以本次考试的平均成绩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6、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公共科目笔试,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7、考试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详见准考证)。

8、应聘人员于 11月 3日—5日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9、笔试时间:2011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

五、资格复审

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2、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加分相关材料和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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