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1年新疆新源县乡(镇)及部分县直单位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新疆新源县乡(镇)及部分县直单位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0-17 14:16:32| 来源:新源县人民政府网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一周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人单位编制。合同期为五年,合同期内鼓励聘用人员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继续续聘人员由本人提出、单位同意,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签订续聘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均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监督。

(九)待遇

1、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承担,待遇全部实行定额工资,大专学历2500元/人/月,本科及以上学历3000元/人/月。以上人员按个人应发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以2011年为例,其中大专学历工作人员单位部分应缴纳725元/人/月,个人部分275元/人/月;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2011年单位部分应缴纳870元/人/月,个人330元/人/月;另外团体大额医疗保险单位部分120元/人/年由财政于年初一次性拨付,团体大额医疗保险个人部分40元/人/年以及补充医疗保险100元/人/年由单位于年初从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工资增长机制实行年增长制,试用期满后每年月工资基数增加50元。五年合同期满后工资待遇另行核算。

3、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连续三年优秀人员,由用人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表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新疆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1年新源县乡(镇)及县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文件类型: .xls 2011年新源县乡(镇)及县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9.50 KB)

新源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1 2 3 4 5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