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1年10月26日9:00至18: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个性特征等与招聘岗位的适应度和匹配性。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公共科目分值。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测试由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科目分值。测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选)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人选按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招考人员数为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部新区政务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或电话咨询,不再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资格复审事宜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北部新区人事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重庆北部新区政务网站上公示7天。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称(或相关证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北部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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