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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西平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河南省西平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0-11 09:24:41| 来源:西平网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结合我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县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统一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有2个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县委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县委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3名,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2名。

(二)县委党校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

(一)县委办公室

所招聘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西平县户籍,中共党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保密意识,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教育、卫生等行业从业人员除外)。

(二)县委党校

所招聘人员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党校教育工作。符合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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