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地区会计核算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考聘简章》)。
一、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考聘工作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
拟考聘毕节地区会计核算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档案管理所会计1名。具体考聘职位见《2011年毕节地区会计核算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考聘简章在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毕节地区财政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2011年毕节地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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