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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勤人员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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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13:24:23|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九、聘用审批公示

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政府公告栏、两院公告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现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送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新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招聘工作从上报县政府审批之日止,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管理要求

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政府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执行(在职人员工资比照本县同等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录用公正的,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贵定县两院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4-(县法院)

0854-(县检察院)

监督电话:0854-(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贵定县法院、检察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职位一览表

时间:2011年11月

聘单位 招聘职位 职位代码 招聘职位简介 招聘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县法院 驾驶员 083 汽车驾驶 2 中专(含高中、技校)及以上 不限  
县检察院 驾驶员 084 汽车驾驶 2 中专(含高中、技校)及以上 不限  

合计共 2个单位,4个工勤技能岗位,拟招聘人员共4名。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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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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