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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福建省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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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8 09:48:21| 来源:上杭县人事局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2011年计划招聘县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疗、医技、药剂、助产等岗位工作人员10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服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报考职位的本职工作;

3、具有各招聘单位及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含学历类别,下同)和专业,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它相关要求,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的分类进行审核;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条件要求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单位相关职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

1、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或毕业后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以及国有单位正式人员(不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均可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职位、数量及相应职位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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