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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夏中卫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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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3.同一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五)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中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含加分)控制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笔试成绩可于笔试5日后登录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七、面试与资格复审

(一)面试分值:为。

(二)面试方式:

1.新闻网工作站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结构化面试占面试分值70%,实际操作占面试分值30%)。

2.保管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警卫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结构化面试占面试分值60%,技能测试占面试分值40%)。

(三)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含加分]控制线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名额与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含加分]控制线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用人单位要求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降低开考比例进行面试,但达不到1:3面试比例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含加分)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笔试成绩出现第3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须对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以面试加试后成绩为准。

(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在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

(五)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订面试方案,面试方案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六)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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