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研究生)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8、考察政审
按各个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考核。因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研究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审批
①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据综合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的人员,见习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条件的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得由其他学历递补。
②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原则上五年内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招聘待遇
正式聘用后,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参加工作时间从试用期算起。按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阅卷、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由纪检委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要认真核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 、
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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