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北川政务网、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布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和考核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管理。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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