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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特岗见习医生选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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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 09:08:56|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一、主要内容

2011年,全区共选派300名特岗见习医生赴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2年。选派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个人志愿与统一派遣相结合,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派遣培训的程序进行。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11年区内外宁夏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限定为医学相关专业,优先从高学历、紧缺专业、少数民族、零就业家庭及贫困家庭毕业生中选拔。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热爱基层卫生工作;

4.身体健康。

三、工作步骤和选拔程序

(一)宣传动员

自治区特岗见习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我区2011年选派特岗见习医生工作的基本政策,发布岗位和数量需求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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