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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内黄县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河南内黄县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9-29 15:46:07|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网

(七)体检

1、参加面试人员均进入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除符合招聘条件规定外,体检标准除相关岗位具体要求外均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体检结果及时通过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考核

1、考核对象: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考生所报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2、因考核不合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出或借调至其他单位。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内黄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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