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10月10日9:00——2011年11月21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比例。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通过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初试为笔试,占总成绩40%,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试讲和面试,试讲占50%、面试成绩占10%。(艺术类增加术科考试,术科占40%,术科合格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笔试占20%、试讲占30%,面试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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