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公布。
六、笔试加分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1]33号)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市内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10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农村“两户”子女,经市人口委复核属实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本人加分申请、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或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县(区)和乡镇计生部门证明材料。
七、初选、体检、公示、录用、培训
(一)确定拟录人员。录取时,根据报考岗位招考指标,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线并列人员一并录取。
(二)体检。拟录取人员,由市、县(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三)公示。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庆阳市2011年招考安置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审批表》,办理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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