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3名。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1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1〕128号)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备案,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专业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且必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权审批机关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1日至9月29日
发布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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