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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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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11:05:49|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等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第一学历、专业与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的研究生。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本科学历者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要求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不限。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5日—10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新沂人才网下载)。

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费15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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