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曲靖市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2011年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招考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招考的对象和岗位
1.对象:取得国家认可、未就过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法学、法律、法学理论、法律事务。
3.岗位:曲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招考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三农”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允许相同相近专业报考。
6.硕士研究生报考本科学历岗位须参加笔试。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自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和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农业局按规定自行公示。
2.报名: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文件和《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进行。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经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规定和要求执行,参加笔试的考务工作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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