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1年9月15日—9月21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通讯地址(邮编):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重庆地矿大厦2008室或1601室(401121)
电话:、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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