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 代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选(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选(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公开选聘:
1.选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象:本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选聘人数:6名。
(二)公开招聘:
招聘(编制外聘用)人数:5名。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聘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1年高新区公开选(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3日至9月24日(周五、周六),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一楼人才大厅(市政府南门东侧)。
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1年高新区选(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高新区共同组织。笔试采取书面作答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满分为;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2:1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满分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选(招)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一)选聘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招聘人员在高新区事业单位编制外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市人才服务事务所办理人事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淮人发[2008]1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成立2011年高新区公开选聘人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由市监察局、高新区和市人社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公开选(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54- (高新区)。
八、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高新区、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本次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市人事人才网()和淮南高新区网()查询。
咨询电话: 0554- (市高新区)
0554- 、(市人社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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