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连城县委编办、连城县人事局《关于2011年度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连人[2011]66号),经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程序,已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
1、通知报考人员到招聘单位,与招聘单位负责人见面;
2、招聘单位负责人、人事干部到县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确认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往届毕业生本人应提供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二、招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报送县人事局。
三、考核时间的安排。本次考核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15日止,逾期不参加考核的考生或不进行考核的招聘单位,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或招聘资格。
连城县人事局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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