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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8-20 13:43:53|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照面试后总成绩从合格线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体检费自理。

八、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和计生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留校察看及以上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应注意配合及时调取个人档案。

九、递补、聘用

招聘机关按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在市公务员局、荔城区人事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考核不合格被淘汰后的空缺,按照面试后总成绩从合格线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机关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项

1、荔城区人事局网站()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2、符合聘用条件,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荔城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莆田市荔城区委组织部

莆田市荔城区人事局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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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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