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高邮市文游路中路8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 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招聘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 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单位审查意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复核,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职位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不足职位招聘计划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后,原报该职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于2011年8月22日9:00-16:00重新改报其他职位。
经复核通过的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于2011年8月31日-9月2日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领取准考证。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用百分制计分,每门。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以考生笔试总成绩 (招聘优秀村支书的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笔试得分除以4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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