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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2011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2011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7-13 10:43:33|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咨询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或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因资格复审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用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专业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30—11:00。考生请于16日8时前到省工程咨询院考务办公室(合肥市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六楼,乘车路线:10、120、131、138至长江饭店)报到。

2、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30—18:00。考生请于17日8时前到省工程咨询院考务办公室报到。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4、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面试成绩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权重确定为35%、65%。专业测试中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成比例为6:4。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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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2011年7月4日

(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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