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报考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卫生)》。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卷面分值为,报考医疗、医技、护理、教师岗位的《综合知识》以30%计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以7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23日上午。具体安排是:
08:00—09:0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专业知识(卫生)》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参见《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的“专业考试范围”。
笔试结束后,考试岗位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医疗、医技、护理、教师岗位按《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其它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8月2日到8月5日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包括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大厦),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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