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厅有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安徽省民政厅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及比例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省福彩中心: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省外流人员安置农场: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省荣军医院:文秘专业、护理专业按照1:4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精神医学专业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省荣康医院:护理岗位、医学影像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管理、社会工作、财会等岗位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省福彩中心:
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省外流人员安置农场:
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8:00-下午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 点:安徽省外流人员安置农场(定远县定城镇西十八岗)
省荣军医院:
时 间:2011年6月30-7月1日两天(上午8:30-下午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 点:省荣军医院四楼会议室(怀远县城关南大街)
省荣康医院:
时间:2011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桐城市文城西路67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明)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的照片和填报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的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与内容
省福彩中心的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外流人员安置农场、省荣军医院和省荣康医院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时间2小时,满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潜能。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同时公布。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省福彩中心:
1、专业测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1年7月1日8:30开始(考生应在8:00前准时到达考点报到);
专业笔试时间:2011年7月1日15∶00-17∶00;
2、专业测试地点:省民政厅17楼视频会议室。
(合肥市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
省外流人员安置农场: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1日8:30开始(考生应在8:00前准时到达考点报到)。
2、面试地点:省民政厅17楼视频会议室。
省荣康医院: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8日8∶00开始(考生应在7:30前准时到院活动中心考务处报到)。
2.面试地点: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活动中心。
省荣军医院: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5日8:30开始(考生应在8:00前准时到达考点报到)。
2、面试地点:安徽省荣军医院门诊楼四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官组成
根据招聘工作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百分制)按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生考试成绩(百分制)按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
应聘者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单位均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民政厅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民政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民政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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