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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月26——28日报名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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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的领取》

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本人签名供考试时和聘用时核查信息)。

(五)《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为笔试,由我局负责统一组织。《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参考教材为:《2011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2011年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电话:,。

《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11年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面试人员确定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未达1:3比例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未达1:3比例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我局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汉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面试和专业考试

面试工作由各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我局制定的《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在我局备案后,就面试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等,主管部门应于面试七天前负责通知参加面试考试的应聘人员。

各主管部门要建立面试考官库,考官库人数要在每场考官人数的四倍以上。考官库由我局考官和外(特)聘考官、主管部门考官和用人单位考官组成,各占25%。

每场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由我局从考官库中临时确定。

是否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由各主管部门决定和实施。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报名前,专业科目考试方案须在我局备案;报名时,就有关《专业科目》考试的相关问题须在报名地点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

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25%。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将《综合成绩统计表》报我局备案。备案后,各主管部门再对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并将每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十)体检

由主管部门组织。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的时间、地点等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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