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32号)。
联系电话:。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报考条件中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
(4)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招聘条件一致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具有2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的岗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所在院系出具的注明承担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所带班级和学生人数等内容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学生处及学校公章;应聘有“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注明教学工作的起止时间、所授课程等内容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教务处及学校公章。
(5)报考条件中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委或未设党委的党总支)开具的系“中共党员”政治面貌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
2.我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即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2.应聘网络管理(岗位代码300766)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即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应聘辅导员(岗位代码300777)岗位的人员,采取模拟主题班会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辅导员专项工作的认知与理解,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能力。模拟主题班会的时间为每人20分钟。模拟主题班会结束后即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试讲、面试、主题班会满分均为,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考生请于6月27日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对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校园内(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32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试讲顺序;在本人试讲前30分钟以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试讲内容并封闭式备课后试讲。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在6月27日上午7:30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应试顺序;在本人模拟主题班会前20分钟以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题(班会主题)后在封闭式准备室准备测试。
应聘网络管理岗位的人员,在6月27日上午9:00-10:30专业笔试结束后,以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
1.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天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人员的平均分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仅有1人参加专业测试的网络管理(职位代码300766)岗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依试讲、专业笔试或模拟主题班会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其中试讲、专业笔试或模拟主题班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3.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4.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我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在我校校园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卫生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监察室和校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省卫生厅纪检监察电话:
附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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