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考试资讯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1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1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6-22 15:46:36|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不同专业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1:5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8:30—下午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合肥市翡翠路900号,乘车路线:126、149、150、226、230、901、快速公交2路等公交车到明珠广场站下,转乘602路至底站即到)联系电话:。学院网址:,电子信箱:。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提供本人专业实践经历总结一份(附本人简历、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电子文档发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供参考)。

2.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试讲、后面试。

(1)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6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3)试讲、面试满分均为,试讲、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00前到学院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学院教学楼(学院详细地址见前)。

3.各岗位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于6月20日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的(包括1人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计分;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学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只有1人的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决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1:1比例由学院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供销社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供销社及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