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怀远县2011年地震局等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7、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2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面试、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怀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2011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涡北新城区榴城路)。
4、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2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笔试结束后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
③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⑤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因此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7月4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职位(或放弃报考)。
⑥2011年7月7—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主要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满分为。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并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时间定于7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教育系统的另加面试。面试满分,并与笔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4、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联系电话:)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5、笔试成绩暂定于2011年7月14日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1年7月15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具体由查分工作组人员对卷面成绩进行复核,但不对答题内容重新评阅。
6、报考教育系统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
7、在资格复审后,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或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首聘聘期3年(包括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资格。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招聘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2、招聘工作由怀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3、未尽事宜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0552—、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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