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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永仁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云南省永仁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6-13 14:59:04|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乙肝项目检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办法同上。

七、公示和聘用

考生的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将及时在公告栏上公告。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告、公示期间,如对考生的考试成绩、考核、体检、聘用有疑异的,请及时反映。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作处理;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到公告栏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或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在发出考试、考核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考生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满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及监督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仁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整个招聘工作。永仁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招聘进程,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热忱欢迎各位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依法进行监督。

十、未尽事宜按《2011年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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