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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市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贵州省赤水市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6-13 11:42:08|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或岗位类报考。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A4纸打印)。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报名表》下方标注的“填表说明”,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加分申请)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须于2011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考务费150元;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聘用后按新参加工作人员办理;

(6)除报考赤水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中职建筑专业教师和中职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以外,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8月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7)报考乡镇卫生、计生医师或护理岗位的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前述相应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填写《报名表》的“加分申请”栏,并在报名时提供加分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未填写《报名表》“加分申请”栏或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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