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省广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5日-17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广院组织人事处(图书馆五楼)。(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乘车路线:市内乘302路公交车到安职院站下,从火车站乘301路公交车到幼师站下)。联系电话:0551-、、(传真),联系人:李老师、杜老师,省广院网址:;电子信箱:。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专业岗位要求具备实践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及聘用合同等材料。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考生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统考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下同)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任教师:采取面试、试讲和技能考核方式。
医务室工作人员:采取面试、技能考核方式。
1.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时间专任教师每人10分钟,医务室工作人员每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2.试讲:面试后即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根据所报专业,提前30分钟在指定地点抽取教材章节内容,封闭备课。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3.技能考核:教师在试讲后、医务室工作人员在面试后进行技能考核,根据所报岗位考核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时间为60-1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与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和技能知识,教学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等。
4、应聘人员的面试、试讲和技能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29日-30日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30、下午12:30前到省广院考务办公室报到。
2.各岗位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于6月28日前在省广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广院教学楼(详细地点见省广院网站通知)。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此处有删减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以百分制计算)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此处有删减(分别按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10%,试讲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25%;医务室工作人员岗位面试成绩20%、技能考核成绩45%的权重合成计分)。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广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省广电局及省广院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若不足2人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广院统一组织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广院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广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广电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广电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广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广电局、省广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省广院组织人事处 0551- (传真);
监督电话:
省广电局监察室
省广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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